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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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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51号,邮编:300170 ,电话:022-24314379 ,传真:022-2431437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市局、河东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将整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全年河东区税务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528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71条、更新领导简介信息5条、资料下载类信息34条、涉税信息公告8630条;“天津河东税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750条。通过主动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申请人网上申请1件、当面申请2件),全部按时办结答复,均未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保证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多措并举,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摆放税费政策明白纸二维码宣传海报,按月梳理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问题,整理《河东区服务热线热点问题汇总表》,通过制作税费政策视频、长图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2022年,我局在“天津河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创作发布税费政策新媒体作品20余篇。不断拓宽纳税人信息获取途径。疫情期间为充分满足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天津河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内新增非接触式办税操作指南合集、组合式税费政策合集两个专栏,嵌入税务总局12366咨询端口,助力河东区纳税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学、办、问,一站式享受指尖税务服务。以公开促服务,着力优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税费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不同纳税人缴费人的信息获取习惯,务实推进办税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政策文件网上查询、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分管局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全局各部门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1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1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2

0

0

1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要求,积极完善改进,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高,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不够突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重点关注纳税人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信息,结合时事动态,积极探索企税交互新模式。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与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