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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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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5号,邮编:300203,电话:022-23261900,传真:022-8837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西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条例》内容要求,扎实贯彻税务系统及河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前进指引、宣传“退减缓免”等税收政策为工作主线,聚焦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信息需求,推动税收执法和服务公开水平持续提高。
        (一)主动公开
        统筹税收工作实际和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创新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线开办43次“培训讲堂”,覆盖企业7559户次,根据总局权威图解海报,自制易拉宝、税收宣传牌供纳税人缴费人学习参考。聚焦热点政策,组织召开“税企云上畅谈会”,多渠道推送适用政策,帮助企业乘上税惠政策直达快享首发车。及时回应关切,区局纳税缴费咨询电话全年接听来电超10万通,回拨超1.5万次,“钉钉群”日均回复企业咨询79次,“我听您说”电话访问企业8000余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稳妥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内部流转程序,改进申请受理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2年度无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源头管理,提升干部保密意识和技能,防范舆情风险。明确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多环节把牢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定期开展区局间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和已发布信息的互查。强化信息分析利用,发掘税收大数据价值,发挥信息资源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设好信息公开主阵地。税务门户网站持续更新涉税信息公告634条、税费征纳通知公告7条、工作动态61条。微信公众号结合最新政策和工作热点,原创制作并发布短视频50期,推送政策辅导内容1100余篇。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好税缴好费、全面了解税务部门动态提供可靠参考。
        (五)监督保障
        加强区局政务公开部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与目标任务。扎实落实并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严格把关待公开内容。落实人才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小组人员,适时开展政务公开能力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组织

法律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办税实务辅导内容较少。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受关注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整合最新政策内容与一线征管经验,推出办税指南、操作指导等实务辅导产品,与税收政策同步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让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二是聚焦“内容为王”,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公开产品质量,探索多部门合作渠道,同频共振扩大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