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动 态 通 知 公 告 办 税 厅 所 联 系 方 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43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5号,邮编:300203,电话:022-23261900,传真:022-88375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西区税务局以《条例》为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税务系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积极回应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提高税收政策宣传解读质效。把握信息时效性,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发布最新涉税信息和新闻动态。拓宽传播渠道,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47条政策解读产品,线上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疑难问题14万次。24场线上直播可视答疑活动观看人数达2.4万人次,现场解答纳税人缴费人问题422个,收集汇总意见建议76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受理、流转、审批、办理等工作流程。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办结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1件,均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无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改进信息审查制度,优化信息审核、公开表单流程,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规划政府信息载体储存管理方案,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信息公开队伍,强化干部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清理过期内容,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持续优化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生产机制,加强团队建设,筑好信息公开主阵地。创新整合搭建“税企0距离”征纳互动云中心,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等候时长同比显著降低。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保持与上级部门和区属各单位的沟通交流,明确合作机制。定期接受上级组织、同级机关对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开内容的监督审查。在关键工作节点提前制定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经验不丰富,办理技巧有待提高。下一步将组织干部参与知识讲座,提高对政策解读准确性、执法文书合规性、公开程序合法性知识的掌握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其他处理”中,1条为申请人主动撤销,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