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动 态 通 知 公 告 办 税 厅 所 联 系 方 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津善运动科技(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17 16: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鼓楼税务所

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

津开税鼓费检通〔2024〕H-9号

津善运动科技(天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4MA07ANDM3U)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决定派胡向明、李会等2人,于2024年10月22日十时在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鼓楼税务所1003室对你单位2022年11月至2024年8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缴费方面进行评估(检查),请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清单附后)。

       联 系 人:胡向明、李会

       联系电话:23453012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17日         

评估(检查)资料报备清单

       1.用人单位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

       2.工资表

       3.财务报表

       4.会计凭证等证明资料

       5.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时间属期为2022年11月至2024年8月)

       注: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并加盖公章。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