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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10: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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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市税务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依法治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河北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进法治建设打好基础。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宣讲、主题竞赛、大讨论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逐章学习原文,集体进行研讨。开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专题活动,局党委书记亲自审定学习内容,带头交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对分管部门开展法治教育。教育部门、法制部门、党建部门、纪检部门联合开展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培训力度和深度,引领干部提升法治素养,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利用局内网站、电子公文系统等开辟法治学习基地,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

       严格做好党建基础工作,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完善各级党组织架构,落实党员发展计划,本年度共发展新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5名。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党委层面创建“学思用·知信行”思政课堂,各支部提出“新征程 新服务”等十余个特色品牌,开创基层党建新格局。按照区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和成立第一届机关纪委工作安排,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建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二)严格依法依规征收税费

       坚决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新常态,科学预测,摸清税源底数,加强风险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征收税费,不收“过头税”、不越权减免税、不摊派税款,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税务总局、市局的工作要求, 全力以赴完成组织收入工作。比照税务总局、市局机制,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收集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并上报,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不断改进纳税服务水平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鼓励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着力加强自助办税建设,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培训辅导,做好线下纳税人学堂,开辟减税降费学堂,全年共开办学堂培训48期,合计参加培训13255人次。采取录制“微视频”课堂、手机“云直播”培训、推送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拓线上宣传指导纳税人新思路。汲取“枫桥经验”治理智慧,打造税收服务团队,推动“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落到实处。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分析重点税源企业发展需要,从可行性、高效性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规范,实现重点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合理制定清欠计划,出台欠税管理办法,有序开展欠税企业还欠能力评估核实,做好欠税清缴工作,聚焦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未办税户核查工作,加强未办税户常态化监管。强化与稽查部门、公安经侦部门工作联动,督促入库涉案税款,形成精准打击合力。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辖区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计检查84户,对有问题企业及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提升辖区纳税人遵从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严格按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不随意简化、变通,通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等方式集中商议各项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内党员干部群众及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严格落实党委负责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党委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策,党委书记、行政首长负总责,各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兼顾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

       (二)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借助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力量,对拟作出的决策进行充分的合法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对决策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重点审核,必要时同时征求相关专业人士意见。坚决杜绝“先由领导拍板,再找法律论证”的决策程序,坚决杜绝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走走过场。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持续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做到应公示尽公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调研分析,找出音像记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组织评查会、深入执法部门一线进行专门辅导等方式,着力提升全局执法音像记录水平,切实做到应归档尽归档。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的程序合法性、实体公正性进行全方位审核。

       (二)优化提升“温情”执法

       紧盯两批次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辅导,宣传相关政策,确保落实落地,有力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转变执法理念,推行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坚决阻止粗放式、选择式、一刀切执法,确保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实际情况及区域经济特点,不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河北区税务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强化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及时监控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情况。及时对接市局、区委、区政府,确保第一时间完成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上报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建立公职律师调解试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按照市局要求建立公职律师涉税咨询调解中心,注重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安排公职律师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为高质量、高效率解决征纳纠纷搭建新平台,积极应对化解征纳双方的矛盾纠纷,为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新路径。

       (二)加强复议应诉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

       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严格落实主要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复议应诉案件统计上报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复议、诉讼备案原则,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相关干部的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并严格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加强税务网站、微信平台建设管理,形成税务新媒体宣传聚集效应,提高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广泛通过“天津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办税指引,通过短信群发通知公告,使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了解办税信息。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河北区税务局及各派出机构权利和责任事项清单,对纳入行政执法公示清单的执法事项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期限予以公示公开,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九、健全法治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搭建征纳互动运营中心,构建远程服务新模式,将咨询电话接听、在线互动、远程协助、掌上互动功能集于一体,有序实现“税企零距离”互动交流和精细化智能化税费服务举措。关注涉税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政策精准推送、及时辅导,特别是在帮助特殊人群、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取得实效。加大数电票推广使用力度,积极发挥基层局试点单位职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十、完善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一)做实做细党建业务融合

       区局党委将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法治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由青年才俊揭榜挂帅、业务骨干集中参与,实现主题教育、创先争优、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在干部队伍中大力弘扬先进榜样力量,在全局掀起对标优秀、实干奋斗的浓厚氛围。扎实开展税务部门与经营主体联学共建活动,打通党建与业务融合“绿色通道”,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多次走访辖区内企业,收集意见建议,解决难点问题,得到纳税人缴费人一致认可。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责任分工方案》各项工作举措,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跟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监督工作质效,切实履行法治税务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三)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中审查和讨论了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将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培训机会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十一、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河北区税务局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观念还需进一步培养

       部分干部的法治观念还不够强,法律素养还有待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有欠缺,不能主动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到工作中。原因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学过而没有学懂。

       (二)税务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部分干部在深化落实“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税收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的现象。原因是日常工作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虽然能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各项工作,但执法工作还不够细致。

       (三)化解征纳矛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在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化解征纳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原因是在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举措方面不到位,非强制性执法的观念还不够深入。

       十二、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阶段,河北区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强法治建设。

       (一)持续提升税务人员能力素质

       加强对各部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培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将学法用法纳入干部的日常绩效考核中,开展分类分级分层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持续解决税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创新意识,打造特色品牌和亮点,推动“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举措落到实处。注重发挥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规范约束作用,避免出现执法程序瑕疵,着力提高全局税收执法、纳税服务、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努力满足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和区域高质量发展要求。

       (三)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化解机制

       积极锻炼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利用涉税争议调解中心,高质量解决征纳纠纷,加强说理式执法,帮助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及时研讨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高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河北区税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深入推进税务精确执法,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