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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5: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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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红桥区”网站(www.tjsat.gov.cn/11246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24号,邮编:300130,电话:022-86524672,传真:022-8652467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桥区税务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利用市税务局门户网红桥子站发布各类税收信息149条,利用红桥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税收信息、政策宣传信息376篇,利用短信群发系统发送通知、公告宣传等信息586388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区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部署,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严格履行工作流程,确保每项制度和措施能够贯彻落实。规范短信平台运行管理,细化日常管理、系统维护、运行使用等工作职责和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相关内容,注重听取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积极落实考核常态化监督机制,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9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0

144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544

行政强制

6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6899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区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20年,区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区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区局范围内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对直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提升税法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