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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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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11246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8号,邮编:300121,电话:022-86524672,传真:022-8652467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红桥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税务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各项成果运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红桥区税务局网站发布各类税收信息140条,通过红桥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税收信息、政策宣传信息414篇,利用短信群发系统发送通知、公告宣传等信息51951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事项责任清单,落实政策解读、政府网站管理、回应社会关切等重点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确保公开内容高质量、公开方式合标准,公开形式多样化,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获得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完善税务网站内容与服务,加强内容审核和运行管理,加大对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公开平台和大厅宣传栏、电子屏、各类宣传视频等宣传载体的管理和审核力度。二是细化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巡察,确保信息公开平台无错误链接、空白链接和错别字,保证平台栏目内容完整准确。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围绕公开、互动、服务三大功能,加强对区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创新运用专题视频、图文新解、动画等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辐射力和感染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体系,压实责任。着力完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党委以上率下,尽好责,抓到位,做好引领示范,明确做好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遵循,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突出关键,强化协同。区局坚持以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干部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专业素养。三是加强考核,落实监管。将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干部评价使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开展常态化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政策解读不够充分。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性、专业性较强,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还不够高。

       改进措施:一是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部门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二是明确目标,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在做好现有平台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公开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准确、实用的信息,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加强培训,全力做好人员保障。进一步理顺体系、加强人员配备,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全方位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