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依法治税理念,坚持法治引领,不断推进税收秩序规范化,强化对纳税人权利保障,全面落实税收法治建设各项举措,有效开展税收执法工作。
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回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法治建设与税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各项行政工作中坚持严格遵循法律要求。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组织开展全员覆盖的学习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确保入脑入心、取得实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完成组织收入工作。以法律为准绳,坚决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按照上级组织收入任务统筹组织收入工作。以“纵向分解、横向共担、内外协同”为原则,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部门组织收入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多部门协同,特别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部门与收入核算部门的统筹,不断深挖税源增长潜力,保障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完成。系统梳理减税降费政策,与组织收入工作同步推进。不断强化税收分析预测制度,总结收入变化的规律,提升分析预测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2.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减税降费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密切关注制度优化、税费服务、税收执法等重点环节,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与反馈处理,及时完成疑点核查任务并进行反馈报告。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运用“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分类开展培训,包括个人所得税汇算操作辅导、研发费加计扣除培训、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培训、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政策培训等,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问题,持续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截至目前已开展纳税人学堂20场,参训人数近2300人。
3.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认真履行征管评估职能,有效防范风险。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全力做好堵漏增收工作。定期汇总企业信息及征管数据,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加大高风险事项和重点税源行业税收风险防控力度,有效应对自然人异议申诉、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等风险事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2021年,我局坚持制度先行,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系统性、针对性及有效性为突破口,以落实减税降费为重点,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迈上新的台阶。
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专门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惠政策落实,密切关注制度有效、服务规范、严格执法等各项要求,保障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与反馈,及时完成核查任务并进行反馈报告。针对专项突出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升认识,从而提升工作效率,从根本上促进优惠政策地有效落实。针对市局下发的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材料,及时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集体学习,全年共组织3次集体学习。针对市局下发的专项政策落实风险应对任务,及时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任务分析与研究。对涉及到的优惠政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分析工作落实的难点与痛点,对各项具体任务进行了统筹与分配,明确反馈时间,确保按时完成。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不断完善决策程序,把税收工作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2.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查,完善审查制度,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程序,建立审核台账,据实记录审查意见,及时归档整理相关材料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治税中的作用,积极沟通、定项咨询。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保障我局对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合法性。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制度,完善重点工作督促落实机制,对“三重一大”等涉及全局性决策事项,在认真做好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保障税务行政审批的合法性。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要求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双万双服促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活动,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为支持疫情防控的企业纾困解难。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建立行政审批台账,严格遵守行政审批时限,做到“零超时”。
2.保障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合法性。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要求,实施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实施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及时出具相关税收文书,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申诉申辩权等合法权益,对于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全面保障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合法性。
3.保障税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按照《行政处罚法》《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要求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不断规范处罚文书格式与内容,组织召开规范执法文书专题培训会议,及时更新下发常用税务处罚执法文书模板。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对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严格执行行政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杜绝裁量权行使超越法定种类、幅度。加强与市局政策法规处沟通协调,对特殊事项严格按照市局统一标准执行,处罚事项做到公平、公正。
4.推进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我局积极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在计算机考核的基础上,对参评纳税人人工指标逐户核准采集,进一步完善纳税人评价信息。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口径,切实做好评价结果的调整、确认及审核工作。2021年,我局共有12641户纳税人参与评价,其中A级纳税人1078户,通过积极探索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内外部运用,对A级纳税人依法落实激励政策,鼓励纳税人自觉向高信用等级靠拢,A级纳税人数量同比增长157.28%,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显著提升。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强化纠纷预防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对于纳税人的咨询与诉求,我局不断完善快速响应机制,畅通征纳双方沟通渠道,建立纳税人诉求台账,第一时间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保证逐项落实,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纳税人的诉求反馈工作,确保诉求反馈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全年未发生逾期或解答不准确所致的舆情。
2.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纳税人涉税违法举报“快捷处理通道”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违法检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接收税收违法检举事项,快速处理反馈举报案件,切实维护税法尊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3.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履行复议应诉工作职责,做好行政诉讼应诉预案,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排查执法隐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贯彻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定期研究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研判税企矛盾,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复议平台管理工作,确定1名干部负责复议平台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2名干部负责办理日常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我局无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发生。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探索科学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来信、来函、来访等相关事项,明确办理时限。成立涉税举报中心,落实市局将12366举报平台与对外公开电话、局长信箱进行整合的工作部署,打通涉税举报链条,配套统一制度、统一模板、统一方法,规范涉税举报程序。逐步实现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诉求途径的有效衔接,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每天及时查看12366热线举报系统,第一时间接收举报工单,及时形成征管传递单派送至相关部门,确保工单处理的效率。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规范政策信息生成、审批、发布、查阅、办理工作流程。持续落实落细政务公开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规范标准,突出重点环节,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内部工作内容和程序。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紧扣重点工作,不断拓展优化发布渠道,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办税程序、工作动态、理论研究、热点问题等重要信息,更好服务人民群众。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534条。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加大硬件设备投入,配齐各类宣传资料,强化税务网站信息维护,在办税服务厅、公共交通场所等区域发放涉税宣传资料。积极对接地方党委、街镇部门、经济部门,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切实解决企业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培训辅导纳税人、缴费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继续推进专票电子化建设工作。2021年以推进专票电子化为重点,建立专票电子化宣传辅导联络机制,组建专票电子化专家团队和网格服务组,为2722户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操作指导,确保纳税人首次开票、受票服务顺利完成。
2.不断创新智慧税务新模式。大力开展智慧税务、数字税务建设,坚持“互联网+税务”的理念,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加快智慧税务建设,着力构建税收现代化服务体系;利用“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预约办税,使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线下涉税缴费业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3.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让90%的涉税业务实现线上办理。丰富“天津生态城税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及时传递最新政策及解读,对相关税务政策进行汇编整理,以专题内容进行发布,方便纳税人学习。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 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在法治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对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集中研究学习讨论,协调推进,保障依法行政相关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到位。
2.切实扛牢法治税务建设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重点关注重大问题、重点环节和重大任务,从而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少数税务人员对依法治税的理解不够深刻,对税收政策的解读仍然存在少量偏差,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执法风险。二是法治宣传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法治宣传方式和手段方面仍有较为单一,创新性有所不足。
三、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提升全局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定期开展培训;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对征管流程、档案资料、执法文书进行定期抽查。
(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充分运用内控监督管理平台,有效防范政策落实、行政管理、税收执法等风险,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整改督导机制,实现查处问题、堵塞漏洞、规范执法、完善机制的管理模式。有效利用内控平台数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定期开展重点风险指标及固定指标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对于重点事项重复检查,做到万无一失。
(三)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两个方面出发,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创新税法宣传方式,依托“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宪法日”等特色活动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电子税务局、电视、报刊等媒体方式,做好税收新闻报道,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鼓励引导依法诚信纳税。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先进的法治理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良好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
2022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