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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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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东丽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上下功夫,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色,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税收工作的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毫不动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税收法治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完善依法治税机制。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度措施,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等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抓好“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职责规定》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学法做表率,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将法治建设情况具体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发挥绩效“指挥棒”的激励和鞭策作用,推动税收法治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四是抓严抓常日常培训。严格按照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要求,每年均在全局范围内按要求开展,参加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税收执法资格,不发放税务检查证,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每年开展业务能力测试、领导胜任力测试、练兵比武活动,运用学习兴税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测试,政治和业务学习同步抓、抓常抓新。

       二、完善“政策找人”精准推送机制,推进税惠政策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建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机制,形成组织合力;聚焦税收现代化建设,紧盯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从“小切口”查堵点、破难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并按照调研计划和调研方案全面铺开。党委班子确定调研课题7个,走访调研13次;深入企业倾听纳税人缴费人声音,先后走访东丽区企业30余家,积极开展“双万双服”包联企业活动,区局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对60余户企业开展包联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税惠政策。从“政策找人”到“政策落地”,组建精准推送工作团队,成立青年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突击队,确保精准推送工作各环节各流程事事有人管、事事管得好。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利用好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视频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辅导,快速便捷地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组织10名青年骨干成立“可视答疑”团队,通过“屏对屏”的政策讲解,“零时差”的互动答疑,累计开展可视答疑6场,观看人次达6900余人次,解决纳税人问题360余个。

       三是大力推进智慧税务。东丽区税务局聚焦智慧税务,打造高效智能办税体验。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通过“票e到家”无接触寄送发票;提速网上办税,压缩电子税务局受理时间;以“自助办、随时办、就近办”为理念,推出由一个中枢主机和综合、申领、代开、扫描四个侧柜组成的“智慧微厅”业务,配备双目摄像头和语音识别器,可办理办税服务厅全部常见涉税业务,进驻华明高新区自助服务厅,邀请园区企业体验,推动构建园区10分钟政务事项快速办理“服务圈”,科学化、智能化执法,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机制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三项制度”清单事项,及时更新权责清单予以公示,明确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标准,并内嵌入系统流程,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自动提醒、智能归档,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落实税务总局发布的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二是法理相融优化执法。做好《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培训及衔接适用工作,规范统一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探索推行说理式执法,规范出具税务执法文书,在作出执法决定时向纳税人摆事实、讲问题、听辩解,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高纳税人的信任感和遵从度。

       三是内外联动促发展。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有效化解涉税矛盾,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方式;建立“牵头部门+协作部门+税源管理所”的“1+1+N”破产债权处理闭环工作机制,做好对破产清算企业的涉税辅导和税收债权申报;同法院、检察院建立“司法+税务”协同联动机制,累计完成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测算100余户,参与检察院、工商联组织的涉诉案件第三方合规审查10余件,有效促进精诚共治。

       四、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处理解决机制,有效化解涉税矛盾

       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利用本单位公职律师资源,整合业务骨干力量,有效利用枫桥经验,成立区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明确矛盾争议受理、处理、反馈各个流程,制定工作流程,开展业务培训,实现推动涉税矛盾争议就地化解,在办税服务厅成立“涉税政策法律团队”,积极回应纳税人在税费政策方面的争议诉求,将矛盾消灭在萌芽和前端,有效化解涉税矛盾。

       二是完善复议诉讼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对行政应诉案件执行负责人出庭等制度,组织全体公职律师参加新《行政复议法》培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情况发生。认真听取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意见建议,落实诉讼案件、破产案件的协调处理机制,搭建行政与司法的沟通桥梁,探索多元化解决涉税争议,对诉讼案件举一反三,有效开展内部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

       五、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新格局,防范化解执法风险

       一是探索一体化监督体系。落实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将党内监督融入税收治理全过程中,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纪检与业务部门合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落实。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依托,严肃开展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减税降费专项督察、增值税发票管理专项督察、内部财务审计督察,梳理制定内控风险点,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制。针对内控督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分析风险、督促整改,以责任落实强化内控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区级政府部门行风测评、纳税人举报投诉、信访举报等多渠道为纳税人提供救济途径,促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人员保障。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应用,目前共有法律资格人员12名,公职律师5名,法治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增强;聘请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与我局公职律师队伍形成合力,在推进我局依法决策、规范执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落实税惠政策上还不够精准。在“政策找人”机制落实上,在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而“一对一”“点对点”及时、便捷享受政策红利上还有待完善。

       二是在智能执法建设上还存在欠缺。目前基层执法仍存在着理论不足、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在利用信息化技术规范税务行政执法程序和处罚裁量权上还需提升。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开展执法知识、法治课堂、税务讲堂、税收业务等知识培训,运用执法决策智能辅助系统查询典型案例,对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对常见执法风险进行梳理汇总,对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进行学习培训,发挥双向激励作用,以案释法,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内控管理。以制约权力为重点,要将内部控制防风险与党风廉政、绩效管理、数字人事等工作结合起来,结合督察审计、执法文书评查、税务执法督察、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等深入排查分析,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追责、高风险点进行归纳梳理制定风险目录,落实执法责任制,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三是深化以数治税。继续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结合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策找人”机制,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使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持续精简办税资料,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落实“首违不罚”,探索柔性执法、文明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精准监管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高质量落实总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高标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治税、全面对标主要职责、落细落实重点任务, 确保法治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协同、系统推进,推动税收法治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