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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与跃进路交口,邮编:300300,电话:022-84375085,传真:022-843750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丽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公开责任、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明确到人,工作落实有力。全局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部署和落实对口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做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时间及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提升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公开信息的内容采集和发布,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公开和管理政府信息。 同时,定期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推送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和热点问答,以丰富的公开途径和清晰明了的政策解读满足公众预期,不断丰富税费政策解读形式,提升税费政策解读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开通并维护好区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公众申请查阅政务信息提供最大便捷: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东丽区税务局网站、东丽区政务网税务局专栏提出公开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向东丽区税务局办公室提出公开申请。同时,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答复机制,加强答复质量,提升答复时效,做到答复内容依法依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明确由东丽区税务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部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内容审核、信息发布、咨询解答等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公开信息的内容采集和发布,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公开和管理政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提升人员业务能力。 (四)平台建设 落实落细市局平台建设统一部署,积极响应东丽区政府平台规划。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平台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多媒体电子屏和公告栏等载体广泛、多元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引入AI智能电话、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政务信息公开。推出全市首家离厅式“智慧微厅”新媒介,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满足公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助力打造政务事项集成化自助办理新样板。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定期维护更新好平台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及时解决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推进东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东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今后的工作中,东丽区税务局将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利用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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