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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09: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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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50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与跃进路交口,邮编:300300,电话:022-84375085,传真:022-84375085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丽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落实天津市税务局、东丽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规范地发布政策法规、税收执法、政府采购、年度预(决)算等各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宣传解读税收政策,助力公众吃透政策要点,明晰机构人员、财务概况,为公众高效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畅通线上线下受理一体化申请渠道,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专门端口、邮寄、现场等多种方式便捷提交申请。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处理流程清晰、答复时限准确、文书内容规范,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全面保障。全年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27件申请均在法定时效内予以答复,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切实维护申请人的知情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指明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优化运转、会商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扩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精准答复公开申请,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全新改版升级信息公开板块,优化栏目设置与搜索功能,切实增强网站功能性、便利性和实用性,页面访问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较以往年度均大幅提升。持续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大力推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制作微视频、动漫图解等形式,创新宣传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宽度与深度。

       (五)监督保障

       制定科学考评指标体系,建立科学严谨的信息审核、分类与存储机制,动态更新公开台账,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从源头上把控信息质量,对所公开信息进行联审联校,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进一步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保证政务公开对外电话畅通,对公众反馈的问题逐一登记、限时办结、回访核实,切实以监督促提升,推动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05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2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1

0

0

0

0

0

1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2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0

0

0

9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方面虽从形式上和范围上有所扩充,但部分政策未能充分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政策影响与具体应用,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性仍有欠缺。下一步将组建专业政策解读团队,针对重大涉税政策文件制定详细解读,并多采用图文结合、案例演示、动画音频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释明文件政策精神,打通政策与公众间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