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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53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和北辰道交口北辰大厦A座,邮编:300400,电话:022-58833556,传真:022-588335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北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52篇、通知公告22篇、领导简介3篇,从业务、人事、采购等多方面向公众公开区局重点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天津北辰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03篇,其中原创信息51篇;通过《中国税务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平台发布新闻稿件173篇次;在办税服务厅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常态化做好各类涉税公告的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直观的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9件,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受理、答复、归档等工作,严格进行保密和法制审查,做到程序规范、答复及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本着“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对拟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屏等渠道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严守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和保密关。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开内容和实效性进行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做好网站专栏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全方位体现区局工作质效。聚焦微信公众号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区局组织新媒体宣传团队制作发布5个短视频,其中2个被天津税务公众号转发推广,公众号订阅人数达9328人,2024年累计阅读量41311人次。结合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利用纳税人学堂、直播等方式多渠道公开涉税政策,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问题。 (五)加强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将工作动态发布、网站维护、新闻宣传等工作指标列入考评范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北辰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处理依申请公开复杂问题时缺乏相应的经验。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问题仍有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北辰区税务局将从以下三点入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时刻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研究最新案例,全面把握政策法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严格按照《条例》文件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对区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推动形成协调联动、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质效。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政策法规,突出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政策信息,细化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务工作的认识和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直播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联系,了解群众心声,有针对性予以指导和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归类为“其他处理”的共4条,均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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