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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4: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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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芦台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大北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苗庄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七里海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造甲城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丰台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宁河税务所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