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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16: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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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4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务检查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177号)要求,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因保管不善遗失,公告作废。
       附件: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