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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6: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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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税务局静海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邮编:301600,电话:022-28941325,传真:022-68600860)。
        一、总体情况
        静海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及时公开的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其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如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欠税公告等信息,以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并未收到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完善《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丰富拓展公开渠道。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静海子网站”为主平台,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幕和各类报刊杂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开各类事项。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在有效监督下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完善考核考评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信息不完整、更新不够及时;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落细需进一步加强;工作过程中的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格按照总局、市局要求,积极主动、科学合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提高规范水平。加强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模块建设,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补充完善不完整的信息内容,切实做到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3.压实工作责任。对照《任务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督办,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