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邮编:301600,电话:022-28941325,传真:022-686008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中心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工作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最新方针政策,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着力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2年度未收到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日常管理上,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布前均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强调“先审核,后公开”,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规范。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丰富拓展公开渠道,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静海子网站”为主渠道,规范栏目设置,定期更新“通知公告”栏目。持续推进官方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幕和各类报刊杂志等信息公开载体,全方位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公众信息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对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对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针对重点领域、社会关注热点,我局将积极主动收集、整理各类信息,充分运用多种渠道,创新发布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查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形式和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依规、答复内容有理有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邮编:301600 电话:022-68600860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107号 ICP备案序号:津ICP备0500420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