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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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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邮编:301600,电话:022-28941325,传真:022-686008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最新方针政策,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准确发布相关税费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着力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6条,依托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稿件208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2023年度未收到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日常管理上,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布前均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做好发布前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静海子网站”为主渠道,规范栏目设置,定期更新“通知公告”栏目。持续推进官方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幕和各类报刊杂志等信息公开载体,全方位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标,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一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针对重点领域、社会关注热点,我局将积极主动收集、整理各类信息,充分运用多种渠道,创新发布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依规、答复内容有理有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