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邮编:301600,电话:022-28941325,传真:022-6860086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专抓的工作机制,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涉税信息审查和发布流程,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做好台账管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通过新闻宣传、政策宣讲等多渠道,强化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有力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处理和答复,按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和相应程序,将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静海子网站”为主渠道,规范栏目设置,定期更新“通知公告”栏目。持续推进官方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电子大屏幕和各类报刊杂志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全方位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一年来未发生矛盾纠纷类信访事件,未发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平稳有序,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税费政策的宣传辅导方式不够丰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持续推进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宣传辅导工作创新,提升政策宣传解读的互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内容审核把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聚焦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规范开展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邮编:301600 电话:022-68600860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