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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依法履行法定职能,锐意拼搏,砥砺前行,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认真组织开展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实现考试通过率100%。 二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设立局长接待日,开办纳税人学堂,与纳税人零距离宣讲;组建“三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宣传组、打造窗口普法阵地,借助公告栏、微信等途径,持续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面。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紧盯目标任务,全力完成组织税费收入 全力组织收入,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切实扛牢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主责主业”工作要求,把握工作主动权,集中研判解决重点问题,完成全年组织收入任务。 2.聚焦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打造效能税务 一是抓好“两机制、两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征管智控机制、风险应对机制、税费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转型升级后,电子税务局常见业务受理量增长50%,办税服务厅取号量减少60%。 二是积极参与市局十项重点工作项目。主动对接市局重点项目安排,在税务京津同城化项目中,区局跨省异地扣缴欠税案例入选市局重点项目突出成果;撰写的报告《打造重点产业链条 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中国税务报》刊登。 (三)健全依法行政领导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住关键少数,压实班子主体责任。二是坚持重大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坚持重大法治工作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年度执法重点,对税收强制执行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审议。 2.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选聘使用。优化法律顾问选聘方式,推行项目式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匹配区局实际需要。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力度,帮助2名年轻税务干部申请公职律师资格,进一步增强区局法律人才队伍力量。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强化执法基础建设。严格约束行政裁量行为,强化税务执法“优案”推介,我局选送的《数字化赋能跨区域建筑项目涉税事项监管案例》获评天津市税务局优秀案例。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年共完成执法音像记录事项1873项次,上传图片、视频资料878户次。 2.优化税务执法部门协同。持续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探索“法院+税务”协同扣划欠税机制建设。全年共开展多部门协作案件134件。 3.推动实现税务京津同城化。坚持以京津同城化工作为牵引,首次完成跨省异地扣缴欠税,实现欠税追缴新突破。相关案例入选市局十大重点项目突出成果,相关做法在全市进行介绍、推广。 4.加大执法队伍培养力度。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024年共有5名干部考取税务师证书,2名干部考取法律从业资格证书。累计实现45人次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占全局青年干部的21.33%,位居全市税务系统前列。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稳妥有效办理涉税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均已按期审结,未引发相关行政诉讼。 2.强化执法方式创新。聚焦首违不罚构成要件,明确最新政策口径,规范系统操作要点,有效提升税收执法质量。推进柔性执法,主动听取陈述申辩,以说理式文书为载体,说透事理、说通情理和说明法理,防止行政争议发生。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税收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强化风险预警与应对,做到“有风险、早提示”,全年发布各类风险提示与执法案例共计6批次。强化督察审计整改,建立《督察审计整改台账》,有效发挥督审监督作用。 总结以上工作,还存在2点不足,一是法治税务建设基础还不够牢,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税务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提升政治能力为抓手,突出理论武装头脑,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做好税收法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抓牢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一是推进数据应用与风险管理“双轮驱动”,搭建特色行业风控指标模型,形成针对性征管举措。二是深挖重点税源收入潜力,强化“一企一策”动态管理。三是坚持底线思维,依法依规做好税费征收,不收“过头税费” (三)持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税务京津同城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持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四)打造专业化法治干部队伍。注重培养科级干部适应法治建设形势、创新法治实践、依法治税的能力,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多样化提升青年干部法治专业能力,更好承接新时代下税收法治改革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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