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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洇溜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_津蓟税洇通〔2023〕5365 号 -天津诚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91120225MA06L31B1B)
发布时间:2023-10-11 15: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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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洇溜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蓟税洇 2023〕 5365 号

天津诚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91120225MA06L31B1B

    事由: 欠税约谈警示通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通知内容:你公司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存在32449.66元税款逾期未缴纳的问题,现需要对你公司开展约谈警示,并就欠税缴纳情况进行核实。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国松于2023年10月13日到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洇溜税务所接受约谈。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