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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10: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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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蓟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58000000/index.jsp)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424号,邮编:301900,电话:022-29142720,传真:022-2914120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蓟州区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和蓟州区委区政府部署,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在加强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平台、多种方式手段,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条例》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为政务公开工作夯实制度基础。根据工作重点调整细化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内容,积极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持续加强线下政策宣传辅导。一是聚焦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热点问题,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滚屏播放、公告栏公开等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发放《减税降费政策指引》《个税百问》《深化增值税改革宣传辅导政策汇编》等宣传册19种。二是围绕“落实减税降费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宣传月主题,组织策划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局长接待日暨减税降费“大咨询”活动、组织税收宣传队走进梨木台景区、税法走进山倾城小学以及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圈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开展咨询、局领导带队“点对点”辅导、播放政策宣传微视频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以减税降费为主题,面向全区纳税人,组织开展个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水资源税、环保税等各类集中培训辅导136场次,培训16047户,入户培训辅导347户。

        (三)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联动效应。与区融媒体中心开展党建共建,联合做好税收政策宣传,通过蓟州区电视台、城市公共广播及乡村广播、掌上蓟州微信公众号、智慧蓟州APP等渠道播报推送政策解读,实现政策全覆盖。召开2场税务机关、中介机构、企业“三方座谈会”,联合区工商联组织减税降费政策专场培训,联合区科技局开展科技型企业政策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向辖区政府部门领导讲税课”活动,举办平谷、蓟州、廊坊京津冀三地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联动效应。

        (四)继续加大网络新媒体渠道建设。拓展微信、移动客户端内容,发挥新媒体主动推送功能,扩大所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升用户体验和影响力。建立服务企业微信群,及时回复、解决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发布相关政策,受到纳税人好评。进一步加大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与政务公开、税收宣传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效果。制作挂牌一周年H5作品《履行新使命 彰显新作为》,介绍了机构合并以来便民办税的新举措新成效,展示了新税务新作风;制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生”微视频,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并被区局干部广泛转发,展现蓟州税务良好形象。2019年以来,累计更新网站工作动态及相关涉税资料55条,微信推送政策信息1162条。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税务总局、市局“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要求,区局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配套办法、开展了摸底调查,结合区局实际情况采购45台符合总局要求的执法记录仪,设立约谈室,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用于约谈、询问等税务执法活动。规范公示事项,梳理制定公示事项清单,规范区局公示内容、途径,在办税服务厅、外网等共公布30项执法信息。细化审核标准。对照天津市税务局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清单,细化拟定区局审核事项标准,确保执法结果合法合理,共审核5000元以上的罚款事项4件。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积极走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倾听代表委员呼声,了解代表委员关切,面对面宣讲最新税收政策,解决代表委员关心的税费问题,引导代表委员畅谈税收获得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年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9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87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242

行政强制

 6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087800 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三)不予公开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四)无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五)不予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未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向区政务信息查阅点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数量也不多,有待加强。下一步,蓟州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扣紧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做好与区政务信息查阅点的沟通和对接工作,严格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保障全区居民对税收政策的知情权,持续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蓟州区税务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