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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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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tianjin.chinatax.gov.cn/11258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北大道424号,邮编:301900,电话:022-29141203,传真:022-291412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关注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税费服务质量,持续优化区域税收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网子网站(以下简称区局网站)和“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发布、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办税服务厅广告机播放、“天津蓟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渠道宣传最新政策法规。运用线上直播、线上辅导等“云端”方式开展精准宣传,录制政策解读和操作视频、税宣视频在微信公众号播发。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广告机共投放信息包括视频类21条、文档类45条,区政府网站、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政策解读、通知、实操、热点等相关信息450余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在生成时自动公示到区局网站,有专门的公示渠道),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18件(行政处罚为按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区局网站等公开平台,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申请办理相关程序,答复相关申请信息。2022年度,蓟州区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增进办税缴费公开透明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并以通知形式下发,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向社会公众展示税务部门优质办税服务,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增强税务工作公开透明度。今年以来,主动发函邀请财政、工信、海关、市场监督、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开展“走进委办局”活动,通过实地参观、办税体验、座谈交流等,体验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和智慧税务建设工作;邀请蓟州区晟楷中学和第一小学20余名优秀学生代表开展“小小税官”体验活动,沉浸式体验优质办税服务;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走进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为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优化营商环境出谋划策;广泛开展“税务体验师”活动,洇溜、别山、上仓、下营等基层税务所邀请属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流程亲身体验办税服务,针对办税缴费的难点和堵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为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区政府网站、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落细公开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以绩效考核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责成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规范有序,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培训力度不足,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培训,导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熟悉和掌握;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区局将严格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税收工作具体实际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问题,紧扣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研究拓展公开渠道和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二是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