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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5: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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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综合工作制度;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保卫、保密、档案、信访等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绩效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税收调研工作;负责本单位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干部监督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办理出国(境)审批事项;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建及纪检监察工作。 

        三、税政管理一科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落实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各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负责防伪税控器具推行、应用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税收法制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参与“一案双查”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 

        四、税政管理二科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及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对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缴费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处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 

        五、收入核算科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牵头编制本单位年度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计划、年度免抵调库计划;依法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负责拟定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税收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落实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六、税收风险管理科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落实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上级下发风险应对任务工作;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风险应对、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七、管理一科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八、管理二科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风险应对等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