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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4: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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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市局有关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要求,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基层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作为理论学习必学常学内容,在第三分局内网信息交流平台发布季度学法指南,各科室、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要义。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视频、开展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将日常学法用法与岗位需要相结合,形成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征收工作,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做到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税费收入应收尽收。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走访调研,开展政策上门精准推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组织收入措施,强化费种管理,实现税费并重。

       三、严格落实税收法律制度规定

       严格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理》,按照税务总局、市局要求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广泛征求纳税人缴费人、基层税收执法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意见建议,为税收制度建设提供有力参考。进一步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第三分局作为天津市税务局派出机构,2023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创新实行月度重点工作推进会制度,完善领导班子与纪检机构专题会商工作机制,全年开展专题会商2次,提出纪律检查建议4条,以严格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位。加强领导班子法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领导班子会31次、局长办公会4次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让税收执法权运行在阳光下。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配齐执法记录仪、完善约谈室,及时将执法信息上传至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并进行归档。严格对照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工作要求,同时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以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开展税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有效促进征纳关系更加和谐。严格执行《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把尺”,进一步促进税务执法区域协同。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持续规范信访工作管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第三分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决贯彻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及时监控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情况,2023年第三分局未发生信访事件。积极稳妥做好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全年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等重点工作在中央及主流媒体刊发正面宣传稿件50余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了良好税收舆论氛围。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复议权、诉讼权,及时告知纳税人缴费人纠纷解决途径。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通过加强对新法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税费争议调解室,畅通网络、电话、信函等纳税人缴费人投诉渠道,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在全系统对外公开电话拨测考核中居于领先位置。增设征纳互动运营中心,提供定制服务332件次,第三分局管理一科顺利建成“枫桥式”税务所。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紧密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持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积极主动公开税费优惠政策等纳税人缴费人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对外发布管理,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规范审查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拓展微信、网络邮箱、网上学堂、“津税通”云服务、税务管家等信息公开渠道。全年推送税费政策宣传解读294条,覆盖纳税人63户次,使用“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发送政策提示信息20项2896条,覆盖纳税人101户次。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推行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系统,充分利用“津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持续做好税收信息宣传引导,“津税通”云服务激活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达到100%,稳妥有序推进数电票“去三专”工作落地落实,组建数电票推广辅导团队,面向纳税人开办线下培训2场,依托“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开办线上纳税人学堂3场,覆盖纳税人637人次,精准推送数电票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12次,覆盖纳税人103户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第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市局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税务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2023年,第三分局全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税务干部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在市局法规处的指导和支持下,第三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干部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税务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深入;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比较缺乏,法治队伍力量仍需进一步充实。2024年,第三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在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税收治理效能上下功夫,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