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 | 客户端 | 微博 | 微信 |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市局有关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分局内网信息交流平台发布季度学法指南,各科室、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视频,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要义。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全面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跟进学、主题党日实践学等方式,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报送优秀成果4篇;开展“行走的思政课”“税法进校园”等活动,提升广大青年干部尊崇法治、践行法治的意识。2024年,分局荣获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税政管理科党支部荣获市级机关工委“四强”党支部荣誉称号,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税务落地生根。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局,与京冀两地税务局建立合作机制,编制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三地税务部门组建专家团队协同服务南港乙烯大项目建设。多措并举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结合分局管户特点,进一步细化大企业上门服务举措,按照行业类型组织开展政策讲解视频会议、税企座谈会,了解并回应纳税人普遍诉求,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实地走访,解决特殊疑难问题。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税务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配齐执法记录仪、完善约谈室,对注销税务登记、文书送达、最高开票限额等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可溯源。深化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对已经取消审批的核准、备案等税务事项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会前酝酿和集体讨论,强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健全和落实领导班子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全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26次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确保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运用好领导班子和纪检机构会商机制,全年开展专题会商2次,提出纪律检查建议6条,以严格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位。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税务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意见,注重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化解涉税争议方面的专业优势,全面参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确保税收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格局,精准适用《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京津冀税收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外部专家辅导与内部交流相结合、政策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等方式学习行政处罚政策,确保京津冀税务执法标准统一。 组织开展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根据法律施行时间做好政策衔接,统一执行口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业务培训,对修订前后的各项变更条款和事项进行对照学习,确保税收执法岗位干部全面掌握,正确应用于税收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动京津冀区域执法协同,促进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坚持税务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结合,以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税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推动税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市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突发事件风险排查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聚焦存在重大突发事件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结合实际开展风险排查。坚持以法治为核心,持续规范投诉举报、复议诉讼、信访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工作机制,畅通征纳沟通渠道,积极回应和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强化与系统内单位、人社、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提出解决矛盾争议的新方法、新对策。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邀请网信办专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组织学习《涉税舆情风险防范化解“全员一堂课”》。强化涉税舆情引导,全年围绕深化征管改革、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在中央及主流媒体刊发正面宣传稿件多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税收舆论环境。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将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方面。畅通网络、电话、信函等纳税人缴费人投诉渠道,运用征纳互动、“津税通”调查问卷功能向纳税人收集对税费服务工作的评价,做好满意度回访工作,及时改进税费服务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工作台账,畅通多部门联合化解争议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准确及时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的救济权利,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法院依法审理税务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维护税法尊严。以税务总局重点督查发现问题为着力点,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出发点,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企业涉税诉求,建立问题解决长效机制,按照任务分工、解决时限建立税费服务诉求台账,及时跟进解决疑难问题,高质量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在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作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优惠政策、办税缴费流程、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予以重点公开,履行好信息发布、政策公告职责。在依申请公开方面,通过当面沟通、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主动了解申请诉求,及时告知办理进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优化内部流转工作规程,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均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专人负责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定期开展回头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公开。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两机制两中心”建设,打造持续发展的效能税务。深化税费服务转型升级,发挥税费服务中心特色功能区作用,推行“三屏互动”模式,提高纳税缴费诉求响应速度。依托新电子税局、“津税通”、慧办平台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对辖区内纳税人按照行业类型、常见业务类型等维度进行分类管理,精准推送税收政策和业务流程,“征纳互动线上收件+非接触式办理”的远程服务模式得到纳税人认可,办税缴费服务便利化成效明显。深入推进数字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坚持夯实数据基础、堵塞征管漏洞,依靠大数据平台建立风险模型、开展风险任务应对,精准施策化解税收风险。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扛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执法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统筹抓好督查反馈和巡视巡察自查问题整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建立税务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法治专题讲座,针对工作中常见的税务行政处罚、社保费征缴争议等事项组织开展专家研讨以及业务培训,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务工作实践的思路与方法。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2024年,分局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税务干部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分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系统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税收工作、化解征纳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比较缺乏,法治队伍力量仍需进一步充实。 2025年,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建强政治机关,强化垂管意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以深化税务领域改革为动力,以效能税务建设为目标,大力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在推动税收现代化新征程上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一)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妥善处理征缴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探索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机制。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开展说理式执法和非强制性执法,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基层税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为目标,科学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基层税务干部行政执法能力,优化执法方式。 (二)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把严格落实税费政策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精准高效落实好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大与人社、科技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力度,协同加快推进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效用好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问题快速处理、政策直达快享,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三)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夯实全链条全领域税费征管基础,以推进“强基工程”为契机,全面梳理涉税高风险领域和税费优惠政策执行中的各类风险,规范管理、堵漏增收。聚焦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行业领域,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等事项,持续开展违规享受税费优惠风险排查工作,抓好常态化风险扫描。将“严查内错”贯穿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全过程,综合运用数据分析,针对税收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及重点问题,加大内部执法督察力度。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树牢严督实察的鲜明导向,防范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风险。
|
![]()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2号 邮编:300040 电话:022-27110292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税费咨询电话:022-12366 传真:022-24465601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