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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91000000/index.jsp)查阅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2号,邮编:300040,电话:022-27110292,传真:022-27110292 )。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坚决落实《2020年天津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落实推进,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依托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发布最新办税公告、最优税费政策,有效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营造了良好税收舆论氛围。2020年,我局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从线上线下两方面发力,多措并举统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发挥办税服务厅线下宣传阵地作用。我局全面落实“办税八公开”制度,配齐软硬件设施,设置税收宣传专栏、摆放电子触摸屏、发放政策解读手册,及时公开最新政策、办税流程和服务承诺等信息,让纳税人、缴费人各取所需。另一方面发挥线上平台沟通辅导作用。我局将微信、钉钉、纳税人学堂等线上平台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重要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发布涉税公告、税费政策等信息,大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组织专人制作发送税费政策、办税流程辅导视频,及时回应热点难点问题,召开线上视频联线会议面对面解疑答惑,多管齐下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悉优惠政策,了解办税流程,解决疑难问题。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天津市税务局相关工作部署,我局重新设计制作各项申请表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各科室强化协作有效衔接,确保依法依规准时高效完成各项答复工作。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各科室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在分局形成了科学合理、智能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机制。 四是平台建设方面。2020年,我局在天津市税务局指导下,新建立了分局的门户网站。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受众多的优势,依托门户网站作为线上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相关内容,及时调整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公开内容便利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准确理解税费政策,快捷获取所需信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2020年,我局在新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中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标准,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科室合理分工责任共担,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细致核查、严密监督和动态调整。同时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对各科室的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帮助他们提升公开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元化,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够强。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总局、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提升工作质效。一是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应用移动新媒体开辟更多的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多样化、便捷化、长效化;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热点问题,制作发布确有助益的政策解读、办税指导等相关信息,切实服务公众、服务社会;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基本知识,准确把握公开标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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