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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5: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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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2号,邮编:300040,电话:022-27110304,传真:022-27110292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从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等重点工作出发,有效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和机关工作效能,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2021年,我局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
        将办税服务厅作为宣传主阵地,以公告栏、自助办税区、电子大屏幕为载体,及时公开纳税人当前最关心的办税事项和相关政策,做好日常税收政策解读和咨询辅导工作,发放宣传资料,随时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不断提升对外公开纳税服务电话的接听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将税收相关法律政策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加以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依法依规、准时高效完成各项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加强对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审查流程和审查权限,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税务网站为政务公开主平台,将微信群、网上纳税人学堂等“非接触式”平台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重要的信息公开渠道,召开线上视频联线会议面对面解疑答惑,多管齐下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悉优惠政策,了解办税流程,解决疑难问题。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网络学习培训班,了解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问题,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注重公开办理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加强监督检查,以考核促进工作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文字信息为主,采用数说、图解、视频等形式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都进行了优化,一是加强内容建设,增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二是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便民办税举措等政策的信息公开力度,并附以政策解读,切实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三是进一步强化公众互动参与,丰富公开载体,及时跟踪意见,做好反馈调整,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准确、更有效的政务信息。四是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