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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www.tjsat.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邮编:300181 ,电话:84906569 ,传真: 84906587)。

        一、概述

        根据天津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部署,2018年7月5日,原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和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地方税务分局合并成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在天津市税务局和保税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明确部门职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规定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方面在机构合并到位之后,迅速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构架、工作运行机构、主要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统领,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另一方面,根据机构改革后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条,其中,原保税区国税局发布111条,原滨海五地税发布66条,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发布214条。

        (一)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税收工作的宣传工作

        一是2018年我局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将线上宣传与线下推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培训、印发宣传页、微信公众号、短信及网站推送等方式,加强对一厅通办、同城通办、增值税减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新政等税收政策宣传。2018年累计发送纳服短信118188条,推送微信公众号339条(其中原保税区国税局发布102条,原滨海五地税发布66条,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发布171条)。特别是在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政策宣传中,举办纳税人培训40场,惠及自然人纳税人12万余人。派出宣传小分队奔赴典型企业开展点对点式的政策辅导,惠及自然人纳税人4万余人,切实推动了改革红利的充分释放,个税红包的精准落袋。二是我局主动对接媒体,弘扬税务精神,加强机构改革期间税务工作宣传力度。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20篇,区、市级媒体正面报道我局税收工作26篇,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我局税收工作17篇。

        (二)不断推进办税服务公开,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首问负责制”等便捷服务。在解答纳税人问题、打印纳税申报《一次性告知单》的基础上,公开一次性告知事项二维码,供纳税人随时扫描获取。二是公开纳税服务咨询电话,安排专人专岗负责,保证工作时间有人值守,为纳税人受理纳税咨询,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三是按照天津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过公告栏张贴、网站公告及微信平台发布评价为A级的企业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鼓励诚信依法纳税,惩治税收违法行为。四是通过网站公告加强对非正常户和失控发票的管理工作,2018年发布非正常认定、解除、非正常户纳税人税务证件失效及发票失控公告24期。

        (三)加强与公众互动,广泛征集纳税人意见建议

        积极落实“双万双服”活动部署,大力开展支持民营经济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请进来”召开税企座谈会、“走出去”开展调研走访,了解税情民意,改进税收管理,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全年走访纳税人106户次,召开座谈会17场,解决问题需求59个,切实打通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四)严格把关强化督导,增强工作主动性

        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的规定,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内容标准以及考核的方法和重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正式成立后,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公布专用联系方式。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45件(原保税区国税局受理22件,原滨海五地税受理22件,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受理1件),其中44件申请已办结,1件申请截止2018年12月31日仍在办理中(未逾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原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地方税务分局均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原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地方税务分局均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原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地方税务分局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原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原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地方税务分局均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优化,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整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后续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培训交流,培育信息公开人才。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培训,增强全局干部的公开意识。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推动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经验和做法。

        二是加强公开主动性,增强公开时效。继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拓展外网网站功能,增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和税法宣传。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新要求新情况进一步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强化考评监督,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确保政务公开与绩效管理的紧密结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全面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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