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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4: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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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http://www.tjsat.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邮编:300181 ,电话:84906569 ,传真: 8490658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天津市税务局和保税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照《2020年天津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明确部门职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规定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主动公开

        1.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税收工作的宣传工作

        一是2020年我局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围绕税费优惠政策、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专题,制作原创税收影视作品和政策辅导视频8部,并依托网站、微信等线上平台广泛宣传。将上门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通过实地走访、线上答疑帮助受困企业渡过难关,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举办专场培训,帮助其及时适用相关优惠政策措施。二是我局组织部分干部成立了“送税法进校园”税收宣传小分队,走进校园为学生们宣讲税法,进一步营造出“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税收宣传氛围,引导学生将税法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使更多的人了解税收、关心税收、支持税收。三是我局主动对接媒体,弘扬税务精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2020年累计在新闻网页、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300余篇次,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动态150余篇次,营造出了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

        2.不断推进办税服务公开,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疫情期间大力推进非接触式服务,全面推广线上办税缴费渠道,利用电话、微信开展预约办税服务,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二是重视导税服务,建立所长值班制并组建导税团队,在准确引导、快速分流的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前置性的咨询辅导服务,节约办税时间。三是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欠税公告工作,加强对非正常户和失控发票的管理,通过公告栏张贴、网站公告及微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鼓励诚信依法纳税,惩治税收违法行为。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公布专用联系方式。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共受理并办结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备案流程,严格审查把关,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维护,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要抓手,通过制作原创税收影视作品和政策辅导视频,依托网站、微信、短信、12366等平台进行广泛税收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举办“税收宣传之你问我答”活动,即时解答问题500余个。畅通各类对外公开电话,累计接听咨询电话37247户次,回拨解答各类涉税咨询12206户次,发送通知、提醒、宣传服务类短信41万条。

        (五)监督保障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的规定,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内容标准以及考核的方法和重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区级)

4

0

38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0

14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区级)

4

+3

274

行政强制(区级)

6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25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整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对此我局一方面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培训,增强全局干部的公开意识。另一方面继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不断探索和优化公开渠道,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全面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