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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密切联系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理念,努力营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切实把法治税务建设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规定的内容,现将新区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举措及成效 (一)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 新区税务局积极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依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税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新区税务局局领导带头组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材料摘编》、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开展专题学法;各支部按月组织支部学习和党员自学。 (二)严格履行依法治税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加强统筹调度,在促进税费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下功夫;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权责清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取消下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避免出现执法不公、裁量失度等问题;开展督察审计,防范化解执法风险。 (三)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健全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实施“一政策一方案”推送行动,通过电子税务局红利账单推送,让纳税人对享受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一目了然;组织制作税费优惠政策“码上办、码上懂、码上享”立牌,达到“轻抬手机扫码,知识一触即达”的良好效果;整合小呼中心及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功能,成立税费咨询运营中心;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服务新模式,全方位展示政策效应。 (四)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主动探索税费服务区域统筹发展,实现进厅业务办理“一户预约、一次取号、一号通办”;借助“津税通”征纳互动云服务平台,打通税企沟通“最后一公里”,完善“一企一策”服务清单,提供个性化税宣、咨询、辅导、培训特色服务;创新税收宣传形式,打造现代纳税服务宣传平台,提升新媒体宣传团队能力;根据征纳互动运营中心、区局小呼中心等渠道数据分析,密切关注热点诉求,精准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满足多元化主体需求;提升与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工作范围和成效,持续优化办税缴费体验。 (五)依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税费服务质效“1+5”工作体系,立足滨海新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构建跨部门、跨区域,多方参与的常态化、长效化协作机制;深入融合“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打造全流程、全周期的“一体式”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全程快速反应、精准服务、高效监管;畅通预约办税渠道,推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持续创新“票e到家”服务,以“网上申领+邮政递送+快捷入户”方式为辖区经营主体免费邮寄纸质发票,减轻了经营主体的办税成本。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经济发展规划、新经济、新业态等课题,牵头建立区域联合调研小组,发挥税收经济分析“导向标”和“放大镜”作用,为政府决策建“良言”献“良策”;及时分析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响应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落实部分涉税事项精简资料报送要求,打造与现代化税收管理服务相适应的税收营商环境;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动第一批6大类措施落地生效;加强对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帮扶力度,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七)深入推进数字化智慧监管执法 积极贯彻落实《天津市税务系统智慧税务建设三年规划(2022-2024)》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智慧税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系统观念,将智慧税务与税收服务、执法、监管各领域工作统筹谋划、深度融合,不断推动“以数治税”向现代化迈进。今年以来,新区税务局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缴费人全生命周期行为进行分析与管理,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深度广度;强化大数据分析,夯实事前防范基础,定期整理红色预警任务;发挥日常监管优势,及时捕捉“广、散、小”风险隐患。 (八)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接受纳税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法制保障作用。 (九)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紧盯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通过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执法文书评查工作,督促执法人员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预防“小错酿成大错”;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弱项短板,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全年无重大执法风险发生;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配合做好“2023年层级督察审计”和“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察”工作;在年度执法督察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应内控管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减少了执法过错的发生,促进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的提高。 (十)全面落实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人员资格、欠税信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与执法结果按要求公示,积极接受公众监督。 (十一)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创建,按照方案要求分解工作任务,细化指标内容,多个角度归纳展现创建成效;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按时进行工单流转及反馈,提高对纳税服务投诉受理、承办、转办、处理和回复效率,避免推诿情况发生;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做好案件答辩、审理、后续处理等工作,主动化解争议纠纷;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重要渠道作用,积极稳妥办理相关复议案件,认真执行市局的复议决定;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探索性地开展税务行政复议调解与和解工作;探索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 (十二)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托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系统,实现学法全覆盖、经常化、无盲区;组织开展全局法制讲座,“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规避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培训工作,持续发展壮大新区税务局公职律师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凭经验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工作中要加强日常督导提示,适时组织相关学习培训,加强考核激励机制。 (二)公职律师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每名公职律师都承担着不同的本职工作,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法制审核、诉讼、复议等工作。针对这种情况,今后要努力探索建立工作专班、公职律师顾问团、轮值岗等工作模式,加强激励机制的建立,鼓励公职律师积极投身法律工作。 (三)部门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涉及全局,需要综合各部门工作事项,但目前部分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够,主动参与热情不高。今后要研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分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 三、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一)继续抓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实工作。持续发挥税政综合部门职能,扛牢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后续跟踪,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全面精准落地。 (二)完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智慧税务建设,持续打造“机防+人防”一体式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防范化解重大内部风险,保障税收工作顺利开展,聚焦风险精准监督,切实发挥督审监督作用。 (三)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始终把法治税务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强化法律意识,对税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必须亲自部署、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过问、重点环节必须亲自协调、重要任务必须亲自督办。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行“三项制度”,总结前期经验,进一步研究解决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四)有效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作用。严格落实《天津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利用税务系统内部和外部资源,进一步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力度,发挥法律人才在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中的专业优势,不断探索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新区税务局重大涉税事项中的“智囊团”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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