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 | 天津市人民政府 
  抖音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首   页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动 态 通 知 公 告 办 税 厅 所 联 系 方 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6: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428号,邮编:300450,电话:66898009,传真:668901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税务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通过区局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54篇,通知公告36篇,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二是发挥办税服务大厅宣传阵地作用,发布辅导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办税流程,通过意见信箱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三是加强税收新闻宣传,2021年度通过平台累计报道区局工作动态171篇次。四是通过区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798条,关注人数17454人;打造“智能语音+人工坐席”咨询热线,受理业务咨询10.04万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滨海新区税务局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在网站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明确申请政务公开信息流程。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滨海新区税务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内容,指定专门部门、人员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滨海新区税务局不断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人事管理等栏目,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
        区局发挥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将政务公开指标纳入区局绩效考核。通过座谈会、纳税人走访、税收政策宣讲会等方式,收集跟踪落实群众意见建议。开展电话调查,结合专项整治监督,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发放调查问卷24份,坚持税务人员廉政回访工作制度,全年共回访企业88户。拓宽监督渠道,规范登记处理程序,充分利用党建共建平台、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等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53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滨海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宽渠道、提质增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高,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政策解读仍以转载市局解读材料为主,政策文件的解读精准性、有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建设。按照总局和市局的要求,细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在网站更新和完善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作用。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夯实网站、新闻媒体等传统载体基础,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充分发挥好区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多、宣传效率高的优势,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探索税企双方互动模式,及时关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个性化问题,利用视频、图解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的方式,做好本单位的公开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