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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天津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2-12-29 16: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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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定率核定)(津经税 通(2022)20192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定率核定)(津经税 通(2022)201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定率核定)

津经税通〔2022〕20192号

天津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6005556400)

       通知内容:我局核定了你(单位)位于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房地产项目东方名居1号楼、2号楼、3号楼、群房建筑、地下室工程的部分清算内容(详见下表)。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于规定申报日期前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对该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核定项目

数额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其他类型房地产

合计

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84312355.56

332224344.9

172797795.19

589334495.65

货币收入

84312355.56

332224344.9

172797795.19

589334495.65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0.00

0.00

0.00

0.00

视同销售收入

0.00

0.00

0.00

0.00

核定征收率

0.06

0.08

0.08

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5058741.33

26577947.59

13823823.62

45460512.54

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0.00

0.00

0.00

0

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

5058741.33

26577947.59

13823823.62

45460512.54

限期申报日期

2022-12-21


联系电话:022-25208679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