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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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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网站(www.tianjin.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19号,邮编:300457,电话:022-85294113,传真:022-252023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自觉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对照《2020年天津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立足基层税务机关实际,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举措落实落细,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紧扣“六稳”“六保”落实落细,持续推进税费政策宣传辅导。聚焦“四力”要求,结合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护苗”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辅导质效。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推送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2部日常+4部增设”热线全天开启,随时答疑;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精心打造“云”系列,举办税企云端见面会、开通企所汇缴“直播”、上线“非接触式”办税小课堂,实现“网上能办”+“网上会办”双助力;积极借助媒体力量,加强舆论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税费服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办税缴费便捷高效透明,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等,积极提供办税便利;拓展涉税查询功能,及时发布各类涉税信息公告,向公众提供税费种信息认定等涉税查询服务;坚持服务导向,针对个税首次年度汇缴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实际情况,设置个税改革咨询热线,专门解答相关问题;扎实推进“好差评”制度,开展“云”端问需,梳理汇总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问题,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

        (二)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紧扣《条例》执行,推动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任务、明确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链条。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相关要求为准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使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贯彻学习,将《条例》作为区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四是做好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实行信息形成、审核、传递、复核、发布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政务公开依法依规。2020年全年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无失泄密、无信息发布失信、无影响税收秩序等情况发生。

        (三)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更新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等对外电话进行统一整合,全面公开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及互联网联系方式,确保来电有接听、留言有回应、诉求有反馈,充分保障公众表达权、监督权。二是拓展参与平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在用好门户网站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通过线上直播、微课堂专栏、公众号政策咨询等符合当前碎片化信息获取新趋势的新尝试,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三是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反馈常态化工作机制,主动接触,积极联络,问计问需问效,增进代表委员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凝聚税收共治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1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0

40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238

行政强制

6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5126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20年,开发区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

        (二)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开发区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是极为特殊的一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个所税首次汇缴、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多项挑战交叉并行,与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开发区税务局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在区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互动交流的时效性、公开方式的创新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开发区税务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