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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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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www.tianjin.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宏达街19号,邮编:300457,电话:022-85294113,传真:022-252023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经开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市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自觉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围绕重点任务,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立足基层一线直接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工作实际,聚焦税务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围绕《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区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及时发布各类涉税信息公告,积极提供办税便利,梳理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税收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发挥“泰达税事通”特色税宣品牌优势,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走进天津科技大学,为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们讲授就业创业税费支持政策“第一课”;积极借助媒体力量,扩大宣传覆盖面,制作“税费优惠政策明白纸”,开展“春风送暖 税惠万家”系列培训,推广“津税通”征纳互动云平台,可视答疑、征纳互动,拓宽宣传辅导渠道;依托征纳互动云平台,深挖企业需求,强化部门联动,政策找人精准推送,累计推送政策186064户次,新增减税降费和展期实施政策减税降费9883户次,不断推进办税缴费便捷高效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办理程序、工作时限,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持续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
       2023年,经开区税务局共收到申请4件,书面回复3件,撤销申请1件,按期办结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复议决定为结果纠正。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好信息发布闭环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实行信息形成、审核、传递、复核、发布全过程闭环管理。
       2023年全年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无失泄密、无信息发布失信、无影响税收秩序等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参与平台,持续完善线上直播、微课堂专栏、公众号政策咨询、“津税通”征纳互动云平台等“非接触式”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横向沟通,大兴调查研究,实地走访企业,问计问需问效,积极争取地方宣传、网信部门支持,凝聚税收共治合力。
       (五)监督保障
       夯实组织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任务、明确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链条;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学习,将《条例》作为区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畅通监督渠道,全面公开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及互联网联系方式,确保来电有接听、留言有回应、诉求有反馈,充分保障公众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经开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创新不足、新媒体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针对不足,经开区税务局将着力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管理,发挥其带动作用;加强“两微一端”税务新媒体建设,围绕税收重点任务,对内强化宣传辅导精品制作,对外拓展多类型平台传播,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