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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5: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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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邮编:300384,电话:022-58570193 ,传真:022-590082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津高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以及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展示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涉税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是加强税费政策解读。通过举办税惠政策 “云宣讲”、录制“高新税事”微视频、组织青年税收宣讲队,不断提高减税降费政策宣讲力度。开展“春雨润苗”行动,深入企业走访帮扶,问需求、送政策、解难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操作视频,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的方式办理税费业务。开展“我当一日税务体验师”活动,邀请纳税人缴费人体验办税缴费服务,请纳税人缴费人谈感受、提建议,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举措,推动税费服务再升级。
        (二)依申请公开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天津高新区税务局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完善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21年,天津高新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审核环节设置合理有效,审核责任落实到位,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站栏目,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增强网站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持续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天津高新税务”建设,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提示1831篇。充分利用税企沟通平台“新税通”,为纳税人实时学习税收政策、随时进行智能咨询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天津高新区税务局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开展培训,学习研究政务公开新规定新特点,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天津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基本按要求完成,但一些细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不完备,政策解读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还需一步优化。针对以上问题,区局着力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优化税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功能,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