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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98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邮编:300384,电话:022-58570193 ,传真:022-59008261)。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天津高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以及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 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展示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涉税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税费政策解读。组织“星火”青年税收宣讲队,举办税费政策宣讲“云直播”,录制“高新税务小课堂”系列微视频,制作减税降费动漫《小店梦想故事多》,积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覆盖面。开展“春雨润苗”行动,深入企业走访帮扶,问需求、送政策、解难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全力推进税费服务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操作视频,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自助办。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现场征求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举措,推动税费服务再升级。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天津高新区税务局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完善工作规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努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22年,天津高新区税务局共收到申请1件(其中涉及自然人申请人1件),按时办结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审核环节设置合理有效,审核责任落实到位,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 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站栏目,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增强网站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持续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天津高新税务”建设,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提示1542篇。充分利用税企沟通平台为纳税人实时学习税收政策、随时进行智能咨询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等文件要求,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在文件起草、审查、公开、后续动态调整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同时,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开展培训,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天津高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基本按要求完成,但一些细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政策解读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针对以上问题,区局持续优化税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功能,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拓宽载体,丰富内容,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强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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