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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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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98000000/index.jsp)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邮编:300384,电话:022-58570193 ,传真:022-590082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以及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内容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结合区局工作实际和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丰富主动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展示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涉税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税费政策,利用“津税通”开展纳税人学堂及数电票可视答疑23场,累计访问2.6万余次。开展“春雨润苗助成长 科企培育进园区”活动、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组织“星火”青年税收宣讲队进企业送政策,解难题,拍摄青少年普法作品《税收筑梦 共创未来》,反映区局服务落实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发展的多篇报道在《中国税务报》、光明网、新华网等平台刊登,积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覆盖面,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程序,稳妥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共收到申请1件(其中涉及自然人申请人1件),按时办结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保密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事项,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完善网站相关模块内容,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栏目,增强网站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加强微信公众号“天津高新税务”建设,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提示1406篇。充分利用“津税通”税企沟通平台,为纳税人缴费人实时学习税收政策、随时进行智能咨询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工作职责,不断学习研究政务公开新规定新特点,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扎实、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基本按要求完成,但一些细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信息公开干部队伍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针对以上问题,区局将加大培训力度,实现政务公开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干部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及形式,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