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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15: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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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天津市国税系统全面落实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国税发〔2016〕166号)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总发〔2016〕169号)为导向,以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简政放权、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为原则,以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中心任务,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区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进行了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论述。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税务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依法治税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税务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组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参加2020年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试行)》要求,不定期组织全员学法培训,组织观看《民法典》解读学习视频后,利用“学习强国”手机应用软件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答题,多途径提升法律素养,将学法、用法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将学习《民法典》条文与自身业务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理念。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组织收入抓好“稳定点”。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统筹好组织收入工作进度,对一次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做好应对措施,未雨绸缪做好预判分析。围绕我局收入结构特点,打牢根基,推动创新,挖潜堵漏,全力以赴推动组织收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年收入保持增长定力。严格按照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局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度, 我局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30类,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3项。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市局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明确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与审核标准,并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的通知》(税总函〔2020〕251号)要求,建立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盯问题、抓关键、即刻办,形成推进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一是搭建税企沟通新桥梁。以支部共建为载体,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税收政策宣传活动,让企业现场学习领会专业税收政策,解决个性化涉税问题,税企双方坦诚交流,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二是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全国各地的纳税人边听课边提问,进行精准化答疑,使得相关解答传递更快、更准、更及时;在“天津东疆税务”微信公众账号设置人工答疑模块,纳税人通过此模块能够随时随地一对一向我局咨询汇算清缴相关问题,丰富汇缴咨询服务方式;借助东疆税务官网,打通我局与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将政策须知、政策专题文件、执行口径等纳税人经常用到的、容易出错的问题及时上传,供纳税人下载使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公示平台建设。我局充分利用执法公示平台、我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大屏幕提高税务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37项行政执法信息和权责清单并自觉接受监督。

        3.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本年度我局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积极参与市局2020年公职律师培训,建立以法制科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4.加强合法性审查。依据我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做出决定。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而未落实,应当采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会议集体讨论,由我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主要负责人拟做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6.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按照市局部署,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防止决策严重失误,杜绝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的情况发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市局要求优化各部门征管职责,根据我局人员少且新入职的干部多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科学定岗定责定编,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实现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

        2.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积极推进落实《天津市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10个内部控制专项制度以及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同时推行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数字人事、绩效考核等管理系统,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化体系。

        3.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推进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统一, 严格执行《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保障税务行政处罚的合法、公平、合理。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和《语言指引》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对税务执法事项、执法环节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保障税务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确保税务执法规范。

        4.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以金三系统为基础,积极组织做好金税三期业务系统的运维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转,系统数据准确完整。运用“纳税人单户画像系统”和“增值税发票大数据分析系统” 两套新管理系统,系统通过对大数据进行精细化加工,识别企业风险并推送相关人员,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力量,更及时、更便捷、更准确的帮助税务干部实现精细化管理。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规范我局税收政策咨询服务。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探索建立我局内控风险管理新机制,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我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督察内审、督查等监督方式的协调配合。强化税收执法督察,推动税务总局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落实落地。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成立舆情监控小组,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等机制。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比照市局对《条例》逐条进行分工,制作细化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遵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结合《全市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18年-2022年)》和《天津市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推进改革举措创优创新。按照疫情防范要求,及时发布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相关通知,对于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特殊业务,采取热线电话及微信公众号预约的模式进行办理。对于部分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业务,区局积极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探索出邮件办理、邮寄办理的模式,减少接触,方便快捷地办理税控盘发行、注销、抄报税等涉税业务,确保“不见面、能办税”。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为积极稳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区局各项工作平稳展开,我局已制定 《建立健全信访处置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各部门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同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做到“原有问题不爆发,现有问题不激化,新的问题不产生”,确保全局安定和谐平稳有序,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津税办发〔2018〕51号要求,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我局自身建设公开,增强我局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部门职能优化,及时做好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税务检查执法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牢牢把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要求,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国际税收合作等税收重点工作,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跟踪解读,不断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3.着力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推动网上办税服务公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互联网+税务”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税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税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纳税人办税更明白、更便捷。推动涉税政务服务“一网查询”“一网通办”。将我局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明确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网民留言的受理、处理、办结流程,及时准确反馈答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2.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继续运用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方式,将纳税人分类与实际经营情况相联系,纳税服务级别与风险管控级别双线并行。纳税服务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甲类企业、乙类企业、丙类企业、丁类企业;风险管控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丁类企业、丙类企业、乙类企业、甲类企业,从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3.促进税收社会共治。按月张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的公告》,及时公布实名采集的涉税专业机构名单,同时做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审核工作,梳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采集方式并明确信息采集错误的具体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把信息入口,提高数据质量。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加强法制科力量配备,强化法制科人员保障,保证法制机构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员。现我局有法学专业干部3人,2人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成功申请成为公职律师。

        2.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市局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知要求,开展执法资格考试有关情况摸底调查,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3.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结合市局专业人才库选拔培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搭建平台,鼓励法治人才向税收法治综合型人才发展。

        4.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税收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2019、2020年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并续签2021年法律顾问合同。我局建立以法制科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进一步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取得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执法督察显成效

        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是总局加强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意识的有力工具,是跨层级管理的新方式。法制科严格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做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相关工作。一是根据内控工作需要,提出5条内部控制平台风险监控指标设置合理需求。二是通过内控平台提交5条内控建议,并经市局对口业务部门响应,成为有效内控建议。三是按照市局相关要求,7月1日起落实增值税发票内部风险快速反应工作。在内控监督平台中完成上级推送的风险数据核查工作。此外,法制科充分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督审流程系统、税收执法风险监控系统,按市局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完成执法督察、内部财务审计和疑点核查工作任务。针对市局督查审计、巡视发现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协调各主责部门落实整改、制定防控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将发现问题纳入风险目录实施动态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多宣传方式并举,法治宣传显成效

        一是扎实研读,积极推进培训深度。东疆税务局按照岗责要求,在政策最新出台之时,第一时间组织局内干部集体研读政策,通过政策内容深度解读、筛选可能涉及到的企业名单以及分析影响到的税收收入等多维度进行综合研究讨论,深入详实的对政策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借助“互联网+税务”理念,组织业务能手精心制作课件,通过“腾讯会议”进行多次对内培训,认真学习,并通过微信、腾讯通、ftp等方式将学习内容下发至各税务所,确保全局税务干部尤其是一线人员对政策掌握扎实到位。举办对外线上直播,培训内容涵盖政策各个方面,设置答疑环节,网络互联互通,纳税人可以边学边问,实时答疑解惑,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尽揽最新政策。

        二是创新模式,深化纳税咨询途径。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全国各地的纳税人边听课边提问,进行精准化答疑,使得相关解答传递更快、更准、更及时;在“天津东疆税务”微信公众账号设置人工答疑模块,纳税人通过此模块能够随时随一对一向我局咨询汇算清缴相关问题,丰富汇缴咨询服务方式;借助东疆税务官网,打通我局与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将政策需知、政策专题文件、执行口径等纳税人经常用到的、容易出错的问题及时上传,供纳税人下载使用。

        三是逐户落实,加强一对一政策辅导。根据市局下发的相关企业明细清单以及在金三系统中查询到的相关统计台账,多次组织专人与企业进行电话与微信政策讲解、逐户精准政策辅导、逐户报表填报审核,以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能力,确保我局税收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多措并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微信设立专栏随时推送最新政策。总局政策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整理相关政策文件,在微信公众号设立“疫情优惠政策”专区,面向纳税人推送最新优惠政策;对通过金三系统中纳税人行业界定及税(费)种认定信息筛选出的符合政策规定企业,发送短信实施针对性政策辅导;加强数据分析,筛选疑点数据,有问题企业重点辅导;筛选企业所得税享受捐赠政策增值税未享受捐赠优惠政策的企业,核实其是否存在未享受或申报错误的情况,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每月进行加计抵减疑点筛查,对于筛查出的应享未享以及享受错误的疑点企业电话或短信提醒,辅导其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各项法治任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业务能力不过硬问题

        在自查过程中,我局发现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业务知识更新慢,政策把握不到位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干部培训、宣传辅导,聚焦税收主业主课,抓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业务能力培养,提升自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利用多种形式围绕各项税收政策开设专题培训,同时营造交流共享、解决疑难问题和破解重大课题的学习氛围,开阔税务干部理论学习视野,增强独立执法能力。

        (二)执法文书不规范

        我局严格按照市局法规处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执法文书合法、准确、规范地使用,定期开展执法文书评查工作。经自查,我局执法文书在文字规范情况方面存在文字语言描述缺乏逻辑、标点符号的重复使用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我局重申执法文书制作标准,要求税务干部在今后的文书制作工作中做到语句通顺、逻辑严密、用词准确,坚决防止文字重叠、日期错误、语句不通顺、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发生,避免执行方式、执行地点语焉不详的表述,以提高执法文书的质量。力争做到以查促改,不断提高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和严谨性,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将依法治税落到实处,在细节中体现税收法治精神。

        四、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我局将认真谋划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依法治税,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持续跟进税收执法督查、疑点核查工作的后续整改工作

        针对税收执法督查、疑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三点:一是持续跟踪,形成内控机制。针对已发现问题,应及时梳理风险点并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录入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完善我局风险目录;二是加强税收宣传和扩大纳税辅导;三是加强相关科所的配合工作。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发布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加强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提高系统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

        形成日常自查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的良性内控环境,保证内控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坚持问题导向、集成导向、目标导向,形成早预警、早发现、早整改的良性内控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及能力水平,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干部执法安全。

        (四)全面推进“三项制度”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按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税务执法信息化体系。加强跟踪调研,对推行效果进行适时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提高“三项制度”运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