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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和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工作,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党委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基层各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通过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和主题宣讲等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新媒体资源,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依法治税的意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税收职能体系。 1.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组织收入原则 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新常态,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2. 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理念,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天津东疆综保税务”公众号广泛宣传推送;制作《小疆云课堂-开业第一课》系列“一图读懂”推文,结合政策热点,满足纳税人业务辅导需求,将政策辅导灵活化,积极开展电话辅导及微信辅导,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3. 以税咨政,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盯全局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文稿起草上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了解外情的基础上,精心锤炼文字,坚持以“精、准、实、新”打造精品文稿,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以税咨政作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将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和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东疆税务所权责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和权责事项流程图,共涉及8类65个事项,每一项权责事项后均列明了设定的条文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做到全面履职“有法”,严格尽责“有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提供清晰指引。 2.组织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并严格执行 本年度,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邀请职业律师对全体干部对修订前后的《行政复议法》各项变更条款和事项进行对照学习、参与政策法规处开展的《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项培训,确保税收执法岗位干部全面掌握,正确应用于开展税收执法工作。 3.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天津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相关规定,建立以局法制科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认真落实《天津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完成与律师事务所续聘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不断提升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依法行政水平。 4.制定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档案归档保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要求,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三合一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期限。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档案数据实行区别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要求,提升档案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要求,始终坚持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提高效率”为原则进行“三重一大”决策。 2.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 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3.加强公众参与情况 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联合东疆管委会举办税企座谈会,并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了解企业、行业实际情况,为做出更精准有效的决策提供了一手资料;对接北京顺义区税务局开展“京津同城化项目”,全方位学习先进经验;深入深圳南山区税务局调研走访,持续提升大宗贸易领域风控及政策服务数智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并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行)》和《语言指引》相关要求,对税务执法事项、执法环节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确保税务执法规范;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审核流程,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全面落实“首违不罚”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的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3.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在日常行政处罚法工作中严格执行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培训,明确相关注意事项,督促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执法。 4.落实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工作 自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纳税人、缴费人广泛进行宣传、辅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在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后,利用 “青年大讲堂”逐项梳理两批次工作规程,重点是将办理规范、事后监管要求和核查结果处理逐项分解到对应岗位,避免执法风险。 5.开展非强制性执法工作 按照市局《天津市税务系统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与相关事项主责科室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推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开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保障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税务干部管理,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的学习培训和演练,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加强舆情风险预判,在全局范围内梳理舆情风险隐患,确保做到事前主动防范、事中直面矛盾、事后妥善应对。对于高风险事项坚持“一事一预案”原则第一时间建立应急预案,并主动向市局办公室和管委会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凝聚舆情处置合力;高度重视信访维稳,按月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预防调处化解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试行)》,明确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及时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效率,对纳税人投诉事项按时办结,确保不留隐患、不出疏漏。 2.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优化岗责配置 2024年,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征管工作实际情况,积极优化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岗责配置,组织各相关部门参加市局慧办平台业务操作视频培训与全面上线动员会,并按市局要求做好慧办平台系统初始化工作。 2.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对照发布标准在外部网站完成公示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等规定发布欠税公告;另外,落实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公示工作,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告,更好地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3.发挥督审职能监督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督察 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扫描、接收、筛查疑点数据,及时推送主责部门落实整改,并形成防控措施;对日常征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及时录入系统,常态化运用指标扫描和执法过错清册模块进行疑点筛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减少违法执法行为,化解执法风险;按照实施要求开展督察审计工作,本年对办公室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对东疆税务所开展优惠政策落实、纳税申报、发票管理、风险应对处置等多方面督察审计。 4.发挥纪检专责监督作用 开展对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开展部门负责人任期廉政谈话、重点岗位廉政谈话,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督促“一把手”接受干部监督、批评和建议,时刻绷紧勤政廉政这根弦;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出具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意见。此外,定期会同区局党委专题研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压紧压实各类监督主体职责,打出监督“组合拳”。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持续推进《意见》落实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巩固提升税收征管改革质效,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明确2024年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工作任务台账,全面开展落实工作。 2. 积极参与金四框架下数字化转型工作 2024年,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积极参与市局十大重点工作项目。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在“数据+规则”智能办理、智能审核等方面先行先试,在风险分析方面,编写多个指标模型,提升分析精准度;在数据安全方面,精准定位数据安全威胁行为,及时开展事件处置及汇总反馈;在征纳互动方面,实现12366、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津税通”征纳互动、微信公众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咨询渠道“五位一体”。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并将相关工作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向市局和地方政府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推进本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3.增强干部法制素养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发布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加强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认真组织干部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并全员通过了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加大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提高系统公职律师专业化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需要进一步增强部门协作的紧密性。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涉及全局,需要综合各个科室的工作事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积极培养干部们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提高部门之间协作法治工作的紧密性。 二是税收执法行为仍需规范,需要在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税收治理效能上下功夫,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是法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公职律师人数不足,对于年轻干部尤其是涉税法律专业干部的培养机制还不完善,亟需健全法制人才建设体系和基层干部法治意识。 三、2025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东疆综保区税务分局将认真谋划2025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治税,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牢坚实法治基础。 (一)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效能,认真履行好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各方面职能,把好案件核查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地见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确保税务执法规范;严格公正执法,落实《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为规范行政处罚执法做好保障工作,确保纳税人利益不受损害;依托内控平台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围绕持续抓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任务,抓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精准识别风险,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三)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优化完善税收法治化队伍建设,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和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激发队伍活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不断增强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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