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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度,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以《“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为导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以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简政放权、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为原则,以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为中心任务,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区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本年度我局对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察是否存在有税不收、提前征收问题。在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中筛选疑点数据“延缓征收税款(代开大额发票未征收税款)”推送至督审项目流程中进行核查。经核查,我局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不存在延缓征收税款问题。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市局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构,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一是走访民营经济企业。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东疆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东疆管委会招商人员一行赴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部(南京运满满)进行业务调研,就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需求进行现场指导,精准把握民营企业需求,持续释放机构改革红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开展以视频通话为载体的调研走访活动。相关民营企业积极互动,针对社会保险费缴纳、融资租赁政策、个人所得税申报、清税注销流程等问题提出问询;局领导及业务骨干认真倾听民营企业诉求,全方位问计、问需、问难,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专业现场解答,获得了民营企业代表的一致点赞,在确保效果不打折扣的前提下,实现了税企“双减负”。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办税服务厅大屏幕、钉钉群等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对纳税人的线上辅导,结合工作实际,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让改革落到实处,让民营企业充分体验到税制改革的获得感。

        3.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建立以法制科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本年度我局两户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制科收到法院通知后,立即指定专人负责债权申报事宜,做好欠税债权申报工作,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关于债权申报的专业意见。法制科按照要求向法律顾问提出咨询需求,并由法律顾问对破产企业税务相关法律问题出具了咨询意见书,为我局正确债权申报提供了法律保障。

        4.加强合法性审查。依据我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做出决定。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而未落实,应当采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会议集体讨论,由我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主要负责人拟做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本年度,我局共召开四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集体讨论,并做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各项会议材料完整存档并上报市局法规处。

        6.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按照市局部署,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防止决策严重失误,杜绝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的情况发生。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市局要求优化各部门征管职责,根据我局人员少且新入职的干部多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科学定岗定责定编,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实现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

        2.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积极推进落实《天津市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制定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10个内部控制专项制度以及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同时推行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数字人事、绩效考核等管理系统,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化体系。

        3.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推进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统一, 严格执行《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保障税务行政处罚的合法、公平、合理。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证据管理工作,规范税务机关执法活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拟定《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国家税务局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证据管理规定》,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4.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按照市局要求有步骤地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探索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5.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以金三系统为基础,积极组织做好金税三期业务系统的运维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转,系统数据准确完整。上线 “纳税人单户画像系统”和“增值税发票大数据分析系统” 两套新管理系统,系统通过对大数据进行精细化加工,识别企业风险并推送相关人员,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的力量,更及时、更便捷、更准确的帮助税务干部实现精细化管理。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规范我局税收政策咨询服务。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探索建立我局内控风险管理新机制,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我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加强督察内审、督查等监督方式的协调配合。强化税收执法督察,推动税务总局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落实落地。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成立舆情监控小组,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等机制。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效率,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对具体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应本着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进行,根据投诉问题的性质,协调相关处(科)室共同进行调查核实,快速有效地处理纳税服务投诉。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我局自身建设公开,增强我局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部门职能优化,及时做好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税务检查执法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监督。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牢牢把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要求,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国际税收合作等税收重点工作,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跟踪解读,不断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3.着力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推动网上办税服务公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互联网+税务”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税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税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纳税人办税更明白、更便捷。推动涉税政务服务“一网查询”“一网通办”。将我局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明确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网民留言的受理、处理、办结流程,及时准确反馈答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按照市局要求制定《东疆国税局工作人员2018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组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参加2018年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试行)》要求,每季度组织全员学法培训,督促工作人员做好学习笔记,促进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4月23日,我局联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滨海新区地方税务局东疆税务所和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携手天津实验小学滨海分校,共同开展了“税收拂桃李税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将税收春风吹进校园,让税法知识在孩子们心中萌芽。此外,我局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为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深化我局“放管服”改革,我局结合东疆辖区内工作实际,在保持纳税人属地管理、税款入库级次不变的前提下,对纳税人和涉税事项进行科学分类,推出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方式,形成《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共分为四类纳税人,分别为甲类企业、乙类企业、丙类企业、丁类企业;纳税人分类原则坚持与实际经营情况相联系,纳税服务级别与风险管控级别双线并行的动态管理模式;纳税服务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甲类企业、乙类企业、丙类企业、丁类企业;风险管控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丁类企业、丙类企业、乙类企业、甲类企业,从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5.促进税收社会共治。按照市局口径筛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并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核对清理,高度重视信息采集工作,把信息采集与打击“黑中介”工作相结合,将工作做实、做精、做细,确保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加强法制科力量配备,强化法制科人员保障,保证法制机构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员。现我局法制科有法学专业干部1人,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市局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知要求,开展执法资格考试有关情况摸底调查,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3.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结合市局专业人才库选拔培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搭建平台,鼓励法治人才向税收法治综合型人才发展。

        4.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税收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2018年度聘请明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并续签2019年法律顾问合同。我局建立以法制科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实际需求,做好2018年度申请增加公职律师工作。

        (九)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照要求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2018年度共计召开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并进行会前学法。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取得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执法督察显成效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依法行政,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国务院减税措施落实情况、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和税收征管重点环节管理情况(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开展督察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执法督察过程中,主动做好相关政策指导解答工作。严格按照督审项目流程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确保督察成果及时准确体现。针对督查发现风险防控方面存在问题,我局加大对内部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专题培训,建立健全本局内控机制。今后我局将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保证督察内容突出重点,紧盯工作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自检自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多宣传方式并举,法治宣传显成效

        一是走访民营经济企业。以业务调研形式,就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需求进行现场指导,精准把握民营企业需求,持续释放机构改革红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开展以视频通话为载体的调研走访活动。与相关民营企业积极互动,针对社会保险费缴纳、融资租赁政策、个人所得税申报、清税注销流程等问题提出问询;局领导及业务骨干认真倾听民营企业诉求,全方位问计、问需、问难,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专业现场解答,获得了民营企业代表的一致点赞,在确保效果不打折扣的前提下,实现了税企“双减负”。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办税服务厅大屏幕、钉钉群等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对纳税人的线上辅导,结合工作实际,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让改革落到实处,让民营企业充分体验到税制改革的获得感。

        四是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 “税收拂桃李 税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制作生动活泼的主题课件,从“税”字的写法讲起,选取与同学们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税法知识,结合税收宣传动画片《税事春秋》,妙趣横生地阐述了税收的起源和作用,并结合生动实例说明人们与税收的关系,增强了税法普及的趣味性。让学生们更轻松了解税收知识。

        我局将认真谋划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依法治税,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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