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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16-05-17 09:42  来源: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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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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