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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批发零售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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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第二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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