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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和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4〕56号)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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