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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是否征收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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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二条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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