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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如何征收契税?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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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征契税。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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