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下的【开始申报】;或在【办&查】中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2023】,进入年度汇算。 2、以标准申报为例,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1)进入基本信息界面:核对【个人基础信息】,选择或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2)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点击进入【工资薪金】,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可以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 (3)进入税款计算界面: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或者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界面。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点击【继续】。 3、系统会根据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并在左下方显示。 4、申报成功后,如果需要退税,则跳转到退税页面。需要补缴税款,则跳转到缴税页面。(提示:如果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可点击享受免申报。) |
网站声明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邮编:300010 纳税咨询电话:022-12366 |
网站标识码:bm29020004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107号 ICP备案序号:津ICP备0500420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