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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车船税征收工作,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车船税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届时,请您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此外,本地牌照车辆纳税人还可以在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前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缴纳: 使用天津税务APP完成自助缴税(仅限个人车辆)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完成缴税 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 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个人车辆可跨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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