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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征收
 



编码1.21.11名称1.21.11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征收权利类型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1.《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缴纳办法》(财企〔2004〕241号)第四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3号)第一条。
适用对象
单位启动类型依职权数量规定
收费规定网上办理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apps/view/login.html
通办类型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地址
实施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南蔡村税务所管辖范围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泗村店镇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京津公路西侧
适用条件
裁量标准
提交材料
申请期限法定办理期限承诺办理期限
办理流程流程图: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征收
特殊规定
中介服务
及依据
部门衔接自2019年1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及收入分成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日常监管
随机抽查
共享信息核查信息
信用管理



咨询途径022-29411621/http://tianjin.chinatax.gov.cn/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京津公路西侧
进度结果查询022-29411621/http://tianjin.chinatax.gov.cn/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京津公路西侧
结果名称
及样本
结果公示渠道
申请人责任



追责情形
监督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纪检组联系方式022-82191332
投诉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22-82191322
信访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武清区泉州北路21号022-82191300



行政复议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武清区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武清区泉州北路21号022-82191319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武清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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