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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编码8.04名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权利类型其他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2.《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
适用对象
单位,个人启动类型依职权数量规定
收费规定网上办理
通办类型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地址
实施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管辖范围天津市静海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朝阳道与静文公路交叉口
适用条件
裁量标准
提交材料
申请期限法定办理期限承诺办理期限
办理流程流程图: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特殊规定
中介服务
及依据
部门衔接



日常监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税务局督察内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
随机抽查
共享信息核查信息
信用管理



咨询途径天津市静海区桃园路73号
进度结果查询天津市静海区桃园路73号
结果名称
及样本
结果公示渠道
申请人责任



追责情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纪检组联系方式289456014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联系方式68627826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朝阳道与静文公路交叉口 28941325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24465631(传真)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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