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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转登记)
 



编码8.03名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转登记)权利类型其他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适用对象
单位启动类型依申请数量规定
收费规定网上办理etax.tianjin.chinatax.gov.cn
通办类型 属地办理办理方式网上办理,最多跑一次



受理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静海区税务局陈官屯税务所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陈大公路北侧
实施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陈官屯税务所管辖范围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陈官屯镇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陈大公路北侧(点击导航)
适用条件1.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四条规定外的纳税人,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3.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5.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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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流程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转登记)
特殊规定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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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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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



咨询途径电话:022-68761015,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陈大公路北侧
进度结果查询电话:022-68761015,办税场所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陈大公路北侧
结果名称
及样本
结果公示渠道
申请人责任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追责情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3.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 4.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纪检组联系方式电话:022-28946014,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联系方式电话:022-68627818,通信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022-68600860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地址和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静海区税务局,022-68600860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
静海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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